岑浩辉当选澳门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候任人 曾任终审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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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岑浩辉当选澳门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候任人 曾任终审法院院长)
记者从澳门特别行政区新闻局(下称“新闻局”)获悉,10月13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结果揭晓,岑浩辉高票当选第六任行政长官候任人,取得有效票394张,得票率达98.99%。
据新闻局公布的信息,当天,整个选举程序于上午10时开始,历时约1小时35分,398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出席并参与投票,经过工作人员点票、唱票、选举管理委员会成员和候选人代理人先后查阅选票后,点票结果为有效票394张、空白票4张。随后,点票结果经总核算委员会进行总核算及确认,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宋敏莉宣布,岑浩辉先生获得394票,当选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候任人。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相关规定,选举结果交由终审法院确认后,将会公布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
岑浩辉当选后发表感言称,感谢选委对他的认同及支持,并强调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行政长官须要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亦须要向澳门特区负责。岑浩辉也提到,家人的爱与支持一直是其最坚强的后盾,澳门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后他被任命为终审法院院长,25年来无论面对任何挑战,法院的每一位同事都始终与他并肩作战。他表示,将永怀感恩之心与赤子之情,无愧时代与社会,将全副精力奉献给这座深爱的城市及广大居民。
岑浩辉在澳门司法工作方面有丰富经验。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和新闻局方面的公开资料,1999年12月20日,岑浩辉被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2024年8月26日,应岑浩辉要求,其卸任终审法院院长、终审法院法官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岑浩辉于2000年10月20日曾出席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的第一个司法年度典礼,并在开幕讲话中谈及对澳门司法工作的多方面设想和措施;2016至2017年,岑浩辉参与审理澳门前检察长何超明的贪腐案,该案在当地引起广泛社会关注。2017年,岑浩辉在澳门立法会议员选举活动中,呼吁选民“选出心目中为澳门打拼、为澳门点赞的候选人加入议会,建设澳门”。
此外,岑浩辉与广东中山亦颇有渊源。中山市档案馆官网信息显示,岑浩辉是“中山籍港澳台知名人士”,1962年5月出生于中山县东凤(今中山市东凤镇)东和平村,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1997年任澳门普通管辖法院法官,后被选为澳门司法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