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文化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9月1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

2024年09月17日 | 小微 | 浏览量:71052

凯撒文化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9月1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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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文化(002425)9月17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自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简称由“凯撒文化”变更为“ST凯文”。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明,凯撒文化为减少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在与供应商开展业务过程中,将资金从公司或子公司经供应商流转至指定客户,相关客户按要求向公司或子公司回款。凯撒文化将收到的回款用以冲销应收款,2021年少提坏账准备1524.67万元,虚增利润1524.6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55%。凯撒文化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广东证监局认为,凯撒文化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凯撒文化涉案期间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其中,时任董事长郑合明,知悉并放任凯撒文化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应收款虚假回款,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孔德坚,组织相关人员并参与实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应收款虚假回款,二人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总经理何啸威,时任财务总监刘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彭玲,时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马汉杰,未勤勉尽责,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的规定,广东证监局拟决定:

责令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郑合明、孔德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对何啸威、刘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彭玲、马汉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凯撒文化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一切正常。公司就上述事项带来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及时提出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

在9月12日举行的业绩说明会上, 凯撒文化表示,今年将以降本增效、强化内控、利润导向为经营方针,整体业绩将呈现逐期向好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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