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利率下调,存量能否受益?各地细节有不同!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张欣北京报道
“我是去年买的房,现在公积金利率下调,我能享受到吗?”5月17日,央行三连击中“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击中多数“房奴”的心。大家普遍关心存量房贷能否享受到公积金利率下调的优惠。
5月17日,央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当日,多个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响应央行政策,对于存量公积金利率调整统一在2025年1月1日进行,不过细节略有不同。
部分城市对存量调整还有附加的期限要求。比如,成都市和大连市要求,2024年5月18日之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利率将在2025年1月1日进行调整;贷款期限为1年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
多数城市则是规定,2024年5月18日起新受理贷款和5月18日前未发放的贷款利率统一按照央行要求执行。存量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调整。例如济南市、兰州市、宜昌市等。
值得注意的是湖北宜昌市住房公积金具体执行分为三种情况,不过其和济南市、兰州市的调整政策意思一致。
1、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记者注:存量公积金贷款)
2、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未放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记者注:新增公积金贷款)
3、对于2024年5月18日(含)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记者注:新增公积金贷款)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本次调整后,5年以上首套、二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1%、3.575%下调至2.85%、3.325%,进一步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她认为,央行、金融监管总局此次针对首付比例、房贷利率的调整,是“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体现出监管部门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决心。政策调整后首付比例、房贷利率均将处于历史低点,进一步降低居民购房的首付门槛及购房成本,有望提振居民购房意愿,若核心城市加快跟进相关举措,有望对市场情绪产生更大的带动作用。